|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251613 | 首次批准日期: | 2025-7-4 | 有效期至: | 2030-7-3 |
| 农药名称: | 阿维·啶虫脒 | 毒性: | 低毒(原药高毒) | 剂型: | 微乳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河北利时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12.5% | ||
| 备注: | 质量浓度135克/升(阿维菌素27克/升,啶虫脒108克/升)。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棉花 | 蚜虫 | 8-12毫升/亩 | 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阿维菌素 | abamectin | 2.5% |
| 啶虫脒 | acetamiprid | 10%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251613 | ||||||||
| 登记证持有人: 河北利时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阿维·啶虫脒 | ||||||||
| 剂型: 微乳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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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原药高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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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有效成分含量: 12.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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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阿维菌素2.5%
啶虫脒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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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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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适宜的施药时期为棉花蚜虫发生始盛期,推荐用水量40—60公斤/亩,注意喷雾均匀周到。2.在棉花上每季最多使用1次, 安全间隔期21天。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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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阿维菌素是一种大环内酯双糖类化合物,是从土壤微生物中分离的天然产物,对昆虫和螨类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并有微弱的熏蒸作用,无内吸作用,但对叶片有渗透作用。啶虫脒是神经毒剂。其作用机理是干扰昆虫内神经传导作用,通过与乙酰胆碱受体结合,抑制乙酰胆碱受体的活性。两者复配后可用于防治棉花蚜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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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严格按照规定用药量和方法使用。2.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3.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4.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施药田块及其周边植物开花期禁用,使用时应密切关注对附近蜂群的影响,施药 3 日前告知所在地及邻近 3000 米以内的养蜂者及时采取安全防范措施;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5.本品对眼睛有中度刺激性,使用时应穿防护服、戴手套和护目镜,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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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1.皮肤接触:立即脱去被污染的衣物,用大量清水冲洗皮肤暴露部位。2.眼睛溅入:立即翻开眼睑,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3.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流通处,保持呼吸道畅通。4.不慎误服:用清水充分漱口后,携此标签送医诊治。清醒者立即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已经昏迷的患者灌喂任何东西或催吐;避免使用能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丙戊酸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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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5.本品与中等氧化剂和松节油化学不相容,应避免与氧化剂和松节油接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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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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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质量浓度135克/升(阿维菌素27克/升,啶虫脒108克/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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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25-07-04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