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251556 | 首次批准日期: | 2025-5-30 | 有效期至: | 2030-5-29 |
| 农药名称: | 阿维·噻唑膦 | 毒性: | 中等毒(原药高毒) | 剂型: | 水乳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六夫丁作物保护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杀线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2% | ||
| 备注: | 质量浓度235.4克/升(阿维菌素21.4克/升,噻唑膦214克/升)。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香蕉 | 根结线虫 | 190-290毫升/亩 | 灌根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阿维菌素 | abamectin | 2% |
| 噻唑膦 | fosthiazate | 20%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251556 | ||||||||
| 登记证持有人: 六夫丁作物保护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阿维·噻唑膦 | ||||||||
| 剂型: 水乳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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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中等毒(原药高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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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有效成分含量: 2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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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阿维菌素2%
噻唑膦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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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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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应于香蕉5—10叶期,根结线虫发病前施药1次,每株用水量200—1000毫升进行灌根。2.在香蕉上的安全间隔期为35天,每季最多使用1次。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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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阿维菌素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作用于害虫的神经系统,可杀死香蕉根结线虫。噻唑膦为触杀性和内吸传导型杀线虫剂,防止线虫对植物根部的侵入。本品用于防治香蕉根结线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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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本品对眼睛刺激性,使用时避免眼睛接触,有条件者可佩戴护目镜或防护面罩,穿戴帽子、口罩、长衣、长裤、手套、鞋。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并洗涤施药时穿着的衣物。2.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地下水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禁用。3.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及过敏者避免接触本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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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1.皮肤接触: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用大量清水彻底清洗受污染的皮肤。2.眼睛溅入:立即将眼睑翻开,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3.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流通处。4.误服:饮水催吐后,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就诊。解毒剂为阿托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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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5.本品与中等氧化剂化学不相容,应避免与氧化剂接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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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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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质量浓度235.4克/升(阿维菌素21.4克/升,噻唑膦214克/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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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25-05-30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