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251492 | 首次批准日期: | 2025-5-30 | 有效期至: | 2030-5-29 |
| 农药名称: | 氟磺胺草醚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微乳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苏长青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0% | ||
| 备注: | 质量浓度211克/升。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春大豆田 | 一年生阔叶杂草 | 60-80毫升/亩 | 茎叶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氟磺胺草醚 | fomesafen | 20%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251492 | ||||||||
| 登记证持有人: 江苏长青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氟磺胺草醚 | ||||||||
| 剂型: 微乳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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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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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氟磺胺草醚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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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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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于春大豆出苗后早期,杂草2—4叶期喷雾用药,每亩兑水15—30公斤,均匀茎叶喷雾。2.选择早晚无风或微风、气温低时施药。避免大风天及高温时施药,造成药液飘移或挥发降低药效。3.一般情况下本品对大豆安全,但剂量过大或大豆处于不利的生长条件下,可能会导致叶片上出现烧灼斑和铁锈状斑点,但一般不会影响生长,可恢复。4.大豆花荚期或套种其他敏感作物时禁止施药。5.本品在土壤中残留期较长,用药量不宜过大,否则易对后茬敏感作物如玉米、谷子、高粱、小麦、亚麻、白菜、甜菜等造成药害。应合理安排下茬作物。6.大豆整个生育期内最多使用本品1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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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氟磺胺草醚是二苯醚类苗后选择性除草剂,能被杂草的叶片和根部快速吸收,通过破坏杂草光合作用,导致其枯萎死亡。本品用于防除大豆田一年生阔叶杂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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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使用前仔细阅读此标签,并严格按照标签使用。2.本品对眼睛有刺激性,使用时避免接触。配药和施药时应穿长衣长裤防护服、鞋子,戴帽子、口罩、护目镜和防护手套等防护用具,避免眼睛或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施药期间不可吸烟、饮水和进食;施药后及时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皮肤,更换并清洗防护衣物和用具。3.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鸟类保护区及附近禁用;地下水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禁用。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及过敏者避免接触本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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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出现不适,应立即停止接触,采取急救措施。溅入眼睛,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皮肤接触,脱去被污染的衣物后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吸,立即离开施药现场并转移至空气流通处。仍有不适立即携带标签就医。误服,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标签送医就诊。本品无特殊解毒剂,对症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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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5.本品为易燃液体,储存和运输时应远离火源、热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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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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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质量浓度211克/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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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25-05-30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