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251434 | 首次批准日期: | 2025-5-30 | 有效期至: | 2030-5-29 |
| 农药名称: | 春雷霉素盐酸盐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可溶液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上海沪联生物药业(夏邑)股份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6% | ||
| 备注: | 质量浓度62克/升。春雷霉素盐酸盐水合物6.9%,71克/升。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西瓜 | 细菌性角斑病 | 40-50毫升/亩 | 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春雷霉素 | kasugamycin | 6%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251434 | ||||||||
| 登记证持有人: 上海沪联生物药业(夏邑)股份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春雷霉素盐酸盐 | ||||||||
| 剂型: 可溶液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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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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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春雷霉素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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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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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防治西瓜细菌性角斑病应于西瓜细菌性角斑病发病初期施药,间隔7—10天再施药一次,均匀喷雾处理,兑水量30—45公斤/亩。2.大风天气、雨天或预计1小时下雨,请勿施药。3.在西瓜上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季最多施药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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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具有内吸性、渗透性,同时具有预防和治疗作用,可用于防治西瓜细菌性角斑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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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2.本品对眼睛有刺激性,使用时避免眼睛接触。使用时应穿长衣长裤、靴子,戴帽子、护目镜、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具。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并洗涤施药时穿戴的衣物。3.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及过敏者避免接触本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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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1.皮肤接触:立即脱去被污染的衣物,用大量清水冲洗皮肤暴露部位。2.眼睛溅入:立即翻开眼睑,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3.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流通处,保持呼吸道畅通。4.不慎误服:用清水将嘴清洗干净,携此标签送医诊治。5.无专用解毒剂,对症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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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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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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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质量浓度62克/升。春雷霉素盐酸盐水合物6.9%,71克/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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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25-05-30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