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251355 | 首次批准日期: | 2025-5-30 | 有效期至: | 2030-5-29 |
| 农药名称: | 虫螨腈·氟啶虫酰胺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悬浮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天道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0% | ||
| 备注: | 质量浓度222克/升(氟啶虫酰胺111克/升,虫螨腈111克/升)。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大葱 | 蓟马 | 20-30毫升/亩 | 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虫螨腈 | chlorfenapyr | 10% |
| 氟啶虫酰胺 | flonicamid | 10%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251355 | ||||||||
| 登记证持有人: 山东天道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虫螨腈·氟啶虫酰胺 | ||||||||
| 剂型: 悬浮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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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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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有效成分含量: 2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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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虫螨腈10%
氟啶虫酰胺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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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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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于大葱蓟马发生初期喷雾施药1次,推荐用水量30—50公斤/亩。注意喷雾均匀、周到。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3.在大葱使用时的安全间隔期为5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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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是由虫螨腈与氟啶虫酰胺复配而成的杀虫剂。虫螨腈为芳基取代吡咯化合物,作用于昆虫体内细胞的线粒体上,通过昆虫体内的多功能氧化酶起作用,主要抑制二磷酸腺苷(ADP)向三磷酸腺苷(ATP)的转化,而三磷酸腺苷贮存细胞维持其生命机能所必需的能量。可通过胃毒及触杀作用于害虫,有一定的内吸作用。氟啶虫酰胺为吡啶酰胺类昆虫生长调节剂类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及神经毒剂和快速拒食作用,同时有良好的渗透作用,可从根部向茎部、叶部渗透。用于防治大葱蓟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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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严格按规定用药量和方法使用。 2.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3.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鸟类保护区及附近禁用;施药田块及其周边植物开花期禁用,使用时应密切关注对附近蜂群的影响;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4.本品有眼睛刺激性,使用本品时应穿防护服和戴手套、口罩,有条件者可佩戴护目镜或防护面罩,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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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1.皮肤接触:立即脱去被污染的衣物,用大量清水冲洗皮肤暴露部位。2.眼睛溅入:立即翻开眼睑,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3.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流通处,保持呼吸道畅通。4.不慎误服:用清水充分漱口后,携此标签送医诊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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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5.本品与中等氧化剂化学不相容,应避免与氧化剂接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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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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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质量浓度222克/升(氟啶虫酰胺111克/升,虫螨腈111克/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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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25-05-30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