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251307 | 首次批准日期: | 2025-5-30 | 有效期至: | 2030-5-29 |
| 农药名称: | 阿维·虱螨脲 | 毒性: | 中等毒(原药高毒) | 剂型: | 悬浮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河北省农药化工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0% | ||
| 备注: | 质量浓度220克/升(阿维菌素55克/升,虱螨脲165克/升)。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柑橘树 | 锈壁虱 | 12000-14000倍液 | 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阿维菌素 | abamectin | 5% |
| 虱螨脲 | lufenuron | 15%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251307 | ||||||||
| 登记证持有人: 河北省农药化工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阿维·虱螨脲 | ||||||||
| 剂型: 悬浮剂 | ||||||||
|
毒性及其标识:
中等毒(原药高毒)
|
||||||||
| 总有效成分含量: 20% | ||||||||
|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阿维菌素5%
虱螨脲15%
|
||||||||
|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
|
使用技术要求:
1.于柑橘树锈壁虱发生初盛期喷雾1次,喷雾均匀周到,每季最多使用1次,安全间隔期28天。2.大风天及高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
||||||||
|
产品性能:
阿维菌素通过刺激抑制性神经递质γ-氨基丁酸的释放来起作用,最终激活氯离子通道。虱螨脲为几丁质合成抑制剂,阻止昆虫表皮的形成而起到杀虫作用,对害虫兼具胃毒和触杀作用。两者复配可用于防治柑橘树锈壁虱。 |
||||||||
|
注意事项:
1.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施药田块及其周边植物开花期禁用,使用时应密切关注对附近蜂群的影响;施药3日前告知所在地及邻近3000米以内的养蜂者及时采取安全防范措施;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2.开启时应戴用必要的防护器具,要小心谨慎防止撒漏或者人身伤害。3.有眼睛刺激性,施药时应注意安全防护,戴防护面罩、防毒口罩,穿操作服、防护胶靴、胶手套等防护用品,工作中不准吸烟、饮水、进食,不要用手直接擦拭面部,施药后要彻底清洗防护用具,洗澡,并更换和清洗工作服。4.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禁止接触本品。5.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
||||||||
|
中毒急救措施: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皮肤污染:用软毛巾轻拭除去附着的农药,并用大量流水冲洗,注意头发及皮肤皱褶等处。忌用热水,不强调用中和剂。眼睛污染:应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至少15分钟。吸入:应立即转移到空气流通的地方,保持呼吸道通畅并就医。误食: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标签到医院就诊,无特效解毒剂,对症治疗。 |
||||||||
|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5.本品与中等氧化剂化学不相容,应避免与氧化剂接触。 |
||||||||
| 质量保证期: 2年 | ||||||||
|
备注:
质量浓度220克/升(阿维菌素55克/升,虱螨脲165克/升)。 |
||||||||
| 核准日期: 2025-05-30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