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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登记证号:
PD20251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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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证持有人:
兴农药业(中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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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名称:
精草铵膦铵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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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可溶液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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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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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精草铵膦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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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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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物/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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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治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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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药量(制剂量/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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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用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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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耕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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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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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150毫升/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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茎叶喷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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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杂草生长旺盛期施药,用水量30—50公斤/亩,每季最多使用1次,若杂草草龄较大或杂草密度较大时应使用高剂量。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3.避免飘移药害。禁止在田间道路、田埂、果树行间、休耕地、林场林地等农林业区域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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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是具有部分内吸作用的触杀灭生性除草剂,属于膦酸类除草剂,是谷氨酰胺合成抑制剂。施药后短时间内,植物体内铵代谢陷于紊乱,细胞毒剂铵离子在植物体内积累,光合作用被抑制,达到除草目的,用于防治非耕地杂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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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本品为非选择性除草剂,喷雾时应注意防止药液漂移到其他作物上。2.本品对眼睛有中度刺激,施用时避免眼睛接触。使用时应穿长衣长裤、靴子,戴帽子、护目镜、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具;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并洗涤施药时穿着的衣物。3.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4.施药后及时、细致清洗施药器具。5.孕妇和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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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1.皮肤接触:立即脱去被污染的衣物,用大量清水冲洗皮肤暴露部位。2.眼睛溅入:立即翻开眼睑,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3.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流通处,保持呼吸道畅通。4.不慎误服:用清水将嘴清洗干净,不要自行引吐,携此标签送医诊治。5.无专用解毒剂,对症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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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5.本品与中等氧化剂化学不相容,应避免与氧化剂接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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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保证期:
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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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质量浓度230克/升。精草铵膦铵盐21.9%,252克/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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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日期:
2025-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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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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