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号:
PD20251158
|
|
登记证持有人:
濮阳市新科化工有限公司
|
|
农药名称:
烟·硝·莠去津
|
|
剂型:
可分散油悬浮剂
|
|
毒性及其标识:
|
|
总有效成分含量:
32%
|
|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莠去津20%
硝磺草酮8%
烟嘧磺隆4%
|
|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玉米田
|
一年生杂草
|
70-100毫升/亩
|
茎叶喷雾
|
|
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应在玉米苗后3—5叶期,杂草2—5叶期,兑水30—40公斤/亩,茎叶均匀喷雾。2.大风天气和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3.豆类、瓜类、高粱、小麦、水稻、花生、烟草、杨树和桃树等对本品敏感,施药时避免药液飘移到邻近作物上,以免其他作物发生药害。4.甜玉米、糯玉米、爆裂玉米、玉米自交系及制种玉米不宜使用。5.每季最多施药1次。
|
产品性能:
本品为玉米田苗后茎叶处理除草剂,由三种不同作用机制的除草剂混配而成。用于防除玉米田一年生禾本科和阔叶杂草如鸭跖草、藜、苘麻、苋菜和菊科、苋科、锦葵科、十字花科、蓼科的杂草,以及禾本科的马唐、牛筋草、稗草等。
|
注意事项:
1.本品对眼睛和皮肤有刺激作用,使用时避免药液接触眼睛和皮肤,应穿长衣长裤、靴子,戴帽子、护目镜、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具;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并洗涤施药时穿戴的衣物。2.勿将本品与任何有机磷类、氨基甲酸酯类杀虫剂混用或在间隔7天内使用,以免发生药害。3.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地下水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禁用。4.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表现为恶心、呕吐等。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溅到皮肤,要用清水冲洗,并换洗衣物。溅入眼睛,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不慎吸入,应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流通处,如有症状求教医生。误服,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至医院,对症治疗。本品无特效解毒剂。
|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5.本品与中等氧化剂化学不相容,应避免与氧化剂接触。
|
|
质量保证期:
2年
|
备注:
质量浓度320克/升(烟嘧磺隆40克/升,硝磺草酮80克/升,莠去津200克/升)。
|
|
核准日期:
2025-05-06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