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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登记证号:
PD2025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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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证持有人:
黑龙江省哈尔滨利民农化技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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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名称:
噁草酮·2甲4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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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悬浮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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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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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有效成分含量: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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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2甲4氯7%
噁草酮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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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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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物/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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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治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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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药量(制剂量/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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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用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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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稻移栽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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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生杂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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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130毫升/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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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土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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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水稻移栽前7—10天采用药土法施药1次。每亩拌细土15公斤。施药后保持3—5厘米水层7天。2.推荐采用大苗(3叶1心以上)移栽,移栽后确保水层勿淹没水稻心叶。3.棉花、大豆、油菜、蚕豆及瓜类等阔叶作物对2甲4氯敏感,施药时应注意避免飘移。4.使用前摇匀,确保按推荐用量及用药时期均匀施药。勿超量用药以免产生药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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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2甲4氯钠为苯氧乙酸类选择性激素型除草剂,可被植物的根、茎、叶吸收。噁草酮为有机杂环类触杀型选择性除草剂,主要通过杂草幼芽或茎叶吸收。混配用于防除水稻移栽田稗草、异型莎草、野慈姑、雨久花、泽泻、鸭舌草、节节菜、尖瓣花、草龙、丁香蓼等多种一年生杂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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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本品有眼睛刺激性,使用时避免眼睛接触,有条件者可佩戴护目镜或防护面罩,穿戴帽子、口罩、长衣、长裤、手套、鞋。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并洗涤施药时穿着的衣物。2.2甲4氯属激素型除草剂,与施药器具接触部分的结合力很强,最好器具专用,否则需彻底清洗干净。3.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本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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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表现为头痛、呕吐、恶心、昏迷等。1.不慎吸入,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2.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3.误服,立即携标签将病人送医院对症治疗。无特效解毒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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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5.本品与中等氧化剂化学不相容,应避免与氧化剂接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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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保证期:
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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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质量浓度275克/升(2甲4氯77克/升,噁草酮198克/升)。2甲4氯钠盐7.7%,85克/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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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日期:
2025-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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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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