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号:
PD20251107
|
|
登记证持有人:
安徽省圣丹生物化工有限公司
|
|
农药名称:
敌稗
|
|
剂型:
乳油
|
|
毒性及其标识:
|
|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敌稗34%
|
|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移栽田
|
稗草
|
550-700毫升/亩
|
茎叶喷雾
|
|
使用技术要求:
1.于水稻移栽缓苗后,稗草2叶期前后茎叶喷雾施药,推荐用水量为30—40公斤/亩;喷药前排干田水,施药后1—2天不可灌水,晒田后再灌水淹没稗草心叶两天,但不能淹没水稻秧苗心叶。2.计算好用药量,将本品倒入喷雾器中,加入一定比例的水,充分混匀,在田间均匀喷施。3.大风天或预计12小时内降雨,不宜施药。应选晴天、无风天气施药,杂草叶面湿润会降低除草效果。温度高于30℃易产生药害,避免使用本品。施药时应从上风向开始,喷头应在下风向。4.本品不能与有机磷类和氨基甲酸酯类药剂及2,4-滴混用,施用上述农药10天内避免使用本产品,以免产生药害。5.本品对棉花、大豆、蔬菜、果树等幼苗敏感,施药时应避免药液飘移到上述作物上,以防产生药害。6.盐碱较重的秧田,由于晒田引起泛碱,也会伤害水稻,应在浅水或秧根湿润的情况下施药,施药后不等泛碱,及时灌水淹稗和洗碱,以免产生碱害。7.每季最多使用1次。
|
产品性能:
敌稗是选择性触杀型除草剂,可使稗草细胞膜遭到破坏,导致失水枯死。本品用于防除水稻移栽田稗草。
|
注意事项:
1.使用前仔细阅读此标签,并严格按照标签说明使用。2.本品对眼睛、皮肤有刺激作用,避免与眼睛、皮肤接触,使用时应穿长衣长裤、靴子,戴帽子、护目镜、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具;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并洗涤施药时穿戴的衣物。并在施药作业现场准备足量的肥皂和清水等洗涤用品。3.喷药器具用过后要及时用水冲洗干净,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4.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鸟类保护区及附近禁用;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及过敏者避免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无明显中毒症状。使用中或使用后如出现不适,应立即停止使用,采取急救措施。溅入眼睛,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皮肤接触,脱去被污染的衣物后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吸,立即离开施药现场并转移至空气流通处。仍有不适立即携带标签就医。误服,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标签送医就诊。本品无特殊解毒剂,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
|
|
质量保证期:
2年
|
备注:
质量浓度365克/升。
|
|
核准日期:
2025-05-06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