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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登记证号:
PD2025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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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证持有人:
安阳市锐普农化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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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名称:
咯菌·嘧菌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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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颗粒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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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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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有效成分含量:
0.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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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嘧菌酯0.6%
咯菌腈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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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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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物/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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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治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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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药量(制剂量/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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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用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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辣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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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腐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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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4000克/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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沟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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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于辣椒移栽前将药剂与适量细沙土混合均匀,撒施于种植沟内,覆土。2.大风天请勿施药。3.每季最多施用1次,安全间隔期为收获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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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嘧菌酯为甲氧基丙烯酸酯类杀菌剂,咯菌腈为非内吸苯吡咯类杀菌剂,二者复配用于防治辣椒根腐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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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使用前仔细阅读此标签,并严格按照标签说明使用。2.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用。3.本品对眼睛有刺激性,使用时避免接触。配药和施药时应穿长衣长裤防护服、鞋子,戴帽子、口罩、护目镜和防护手套等防护用具,避免眼睛或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施药期间不可吸烟、饮水和进食;施药后及时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皮肤,更换并清洗防护衣物和用具。4.施药前、后要彻底清洗施药器械,未用完的药剂应放在原包装内密封后妥善放置,切勿将本品置于饮、食容器内。5.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鸟类保护区及附近禁用;施药后应立即覆土。6.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及过敏者避免接触本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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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表现为皮肤刺痛、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双手颤抖、抽搐、惊厥、昏迷等。使用中或使用后如出现不适,应立即停止使用,采取急救措施。溅入眼睛,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皮肤接触,脱去被污染的衣物后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吸,立即离开施药现场并转移至空气流通处。仍有不适立即携带标签就医。误服,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标签送医就诊。本品无特殊解毒剂,对症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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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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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保证期:
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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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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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日期:
2025-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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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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