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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登记证号:
PD2025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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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证持有人:
山西科锋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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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名称:
咯菌腈·噻虫胺·噻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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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种子处理悬浮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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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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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有效成分含量: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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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咯菌腈0.35%
噻呋酰胺0.65%
噻虫胺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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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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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物/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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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治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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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药量(制剂量/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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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用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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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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纹枯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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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0—1400毫升/100千克种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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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子包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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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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蚜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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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0—1400毫升/100千克种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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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子包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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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按照播种量量取推荐用量的药剂,加入适量水稀释并搅拌均匀成药浆,将种子倒入充分搅拌均匀,晾干后即可播种。2.播种时需考虑低温、大雨等不良环境影响,适时播种。配制好的药液应在24小时内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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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由三种作用机理不同的药剂复配而成,噻虫胺具有触杀、胃毒和内吸活性;噻呋酰胺属强内吸传导性杀菌剂;咯菌腈为非内吸苯吡咯类化合物,对子囊菌、担子菌、半知菌等病原菌引起的种传和土传病害有效。三者复配用于防治小麦纹枯病、小麦蚜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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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农药施用人员在配药和施药过程中要注意安全,操作人员应戴防渗手套、口罩和帽子,穿长袖衣、长裤和靴子。本品对眼睛有刺激作用。在种子处理过程中,避免药液接触皮肤、眼睛和污染衣物,避免吸入。种子处理完毕后及时换洗衣物,洗净手、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2.配药和种子处理应在通风处进行,操作人员不可饮食、吸烟等,种子处理结束后,彻底清洗防护用具,洗澡,并更换和清洗工作服。3.处理过的种子必须放置在有明显标签的容器内。勿与食物、饲料放在一起,不得饲喂畜禽,更不得用来加工饲料或食品。4.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鸟类保护区及附近禁用,播种后立即覆土。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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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1.用药时如果感觉不适,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此标签送医就诊。2.皮肤接触: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彻底清洗受污染的皮肤。必要时请医生诊治。3.如眼睛不慎溅药:立即将眼睑翻开,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再请医生诊治。4.发生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处,注意保暖和休息,请医生诊治。5.误服:请勿引吐。立即携带标签,送医就诊。紧急医疗措施:使用医用活性炭洗胃,洗胃时注意防止胃容物进入呼吸道。注意:对昏迷病人,切勿经口喂入任何东西或引吐。解毒剂:无专用解毒剂,对症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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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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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保证期:
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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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质量浓度126.5克/升(咯菌腈4克/升,噻虫胺115克/升,噻呋酰胺7.5克/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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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日期:
2025-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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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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