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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登记证号:
PD202509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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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证持有人:
山东九甲农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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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名称:
呋虫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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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颗粒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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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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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呋虫胺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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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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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物/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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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治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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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药量(制剂量/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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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用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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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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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针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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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0-2000克/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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沟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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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于小麦播种时拌细沙土沟施1次。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有雨,请勿施药。3.每季最多施药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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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呋虫胺是烟碱乙酰胆碱受体的兴奋剂,通过作用于害虫神经,让害虫异常兴奋,最终麻痹死亡,具有触杀、胃毒作用,可以被植物吸收并广泛分布于植物体内。本品用于防治小麦金针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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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使用前仔细阅读此标签,并严格按照标签使用。2.本品不能与石硫合剂和波尔多液等碱性物质混用。3.本品对眼睛有刺激性。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长衣长裤防护服和手套、护目镜,施药时要避免接触皮肤、眼睛和衣服。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及时洗手、洗脸。4.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及过敏者避免接触本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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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出现不适,应立即停止使用,采取急救措施。眼睛接触,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皮肤接触,脱去被污染的衣物后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吸,立即离开施药现场并转移至空气流通处。仍有不适立即携带标签就医。误服,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标签送医就诊。本品无特殊解毒剂,对症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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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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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保证期:
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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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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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日期:
2025-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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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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