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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登记证号:
PD20250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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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证持有人:
吉林省吉林市升泰农药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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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名称:
噻虫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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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颗粒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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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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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噻虫胺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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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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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物/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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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治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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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药量(制剂量/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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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用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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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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蛴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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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12.5千克/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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撒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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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于花生播种前撒施,耕地耙匀后播种。2.施药后应立即覆土,并保持一定的土壤湿度,以利于有效成分释放。3.每季作物最多施药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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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噻虫胺为新烟碱类杀虫剂,具有胃毒、触杀和内吸作用。本品用于防治花生蛴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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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使用前仔细阅读此标签,并严格按照标签说明使用。2.本品遇碱性物质易降解,不得与碱性物质混用。3.本品对眼睛有刺激性,使用时应穿长衣长裤、靴子,戴帽子、护目镜、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具。使用中不可吸烟、饮水及吃东西,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并洗涤施药时穿戴的衣物。4.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鸟类保护区及附近禁用;施药后应立即覆土。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及过敏者避免接触本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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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出现不适,应立即停止使用,采取急救措施。溅入眼睛,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皮肤接触,脱去被污染的衣物后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吸,立即离开施药现场并转移至空气流通处。仍有不适立即携带标签就医。误服,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标签送医就诊。本品无特殊解毒剂,对症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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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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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保证期:
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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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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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日期:
2025-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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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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