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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登记证号:
PD2025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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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证持有人:
河南豫之星作物保护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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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名称:
阿维菌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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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微乳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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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中等毒(原药高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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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阿维菌素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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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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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物/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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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治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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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药量(制剂量/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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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用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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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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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菜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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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5毫升/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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喷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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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于甘蓝小菜蛾低龄幼虫发生初期喷雾施药1次。喷雾时应注意均匀、周到,以喷湿、喷透至药液即将滴落为宜,可根据作物品种、生育期和施药器械类型调整用水量。2.本品在甘蓝上每季最多使用1次,安全间隔期7天。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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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阿维菌素是一种大环内酯双糖类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和熏蒸作用,对叶面有较强的渗透作用。本品用于防治甘蓝小菜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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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使用前仔细阅读此标签,并严格按照标签使用。2.建议与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虫剂轮换使用。3.避免与氧化剂接触。4.本品对眼睛有刺激性,有条件者可配戴护目镜和(或)防护面罩,注意安全防护,穿戴帽子、口罩、长衣、长裤、手套、鞋子等,避免皮肤、伤口、黏膜、眼睛接触及口鼻吸入。使用中不可吸烟、饮水及吃东西,使得后及时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5.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施药田块及其周边植物开花期禁用,使用时应密切关注对附近蜂群的影响;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6.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及过敏者避免接触本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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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表现为头痛、恶心、呕吐、胸闷等。使用中或使用后如出现不适,应立即停止使用,采取急救措施。溅入眼睛,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皮肤接触,脱去被污染的衣物后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吸,立即离开施药现场并转移至空气流通处。仍有不适立即携带标签就医。误服,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标签送医就诊。本品无特殊解毒剂,对症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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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露、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5.本品与中等氧化剂化学不相容,应避免与氧化剂接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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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保证期:
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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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质量浓度48.8克/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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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日期:
2025-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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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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