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号:
PD20250908
|
|
登记证持有人:
河北德名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
农药名称:
吡蚜·噻虫胺
|
|
剂型:
悬浮剂
|
|
毒性及其标识:
|
|
总有效成分含量:
30%
|
|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吡蚜酮20%
噻虫胺10%
|
|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
|
稻飞虱
|
20-30毫升/亩
|
喷雾
|
|
使用技术要求:
1.于水稻稻飞虱低龄若虫发生始盛期喷雾施药,推荐每亩用水量30—50公斤,可根据生产实际适当调整水量。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3.配药前需充分摇匀。4.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安全间隔期21天。
|
产品性能:
噻虫胺是新烟碱类杀虫剂,作用于烟碱乙酰胆碱受体,具有触杀、胃毒和内吸活性;吡蚜酮属于吡啶类杀虫剂,具有触杀作用和内吸活性。二者复配用于防治水稻稻飞虱。
|
注意事项:
1.使用前仔细阅读此标签,并严格按照标签使用。2.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3.使用本品时应穿长衣、长裤防护服,并配戴帽子、护目镜和长袖手套等,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及时更换衣物。4.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施药田块及其周边植物开花期禁用,使用时应密切关注对附近蜂群的影响;施药3日前告知所在地及邻近3000米以内的养蜂者及时采取安全防范措施;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瓢虫等天敌放飞区禁用。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及过敏者避免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无典型中毒症状。使用中或使用后如出现不适,应立即停止使用,采取急救措施。溅入眼睛,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皮肤接触,脱去被污染的衣物后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吸,立即离开施药现场并转移至空气流通处。仍有不适立即携带标签就医。误服,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标签送医就诊。本品无特殊解毒剂,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5.本品与中等氧化剂化学不相容,应避免与氧化剂接触。
|
|
质量保证期:
2年
|
备注:
质量浓度340克/升(吡蚜酮227克/升,噻虫胺113克/升)。
|
|
核准日期:
2025-05-06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