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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登记证号:
PD2025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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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证持有人:
海利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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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名称: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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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可溶液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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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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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甲氨基阿维菌素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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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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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物/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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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治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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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药量(制剂量/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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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用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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豇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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蓟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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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5毫升/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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喷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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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应于豇豆蓟马若虫发生初期施药,每亩兑水30—45公斤,注意喷雾均匀、周到,以确保药效。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3.在豇豆上的安全间隔期为3天,每季最多使用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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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作用机理是阻碍害虫运动神经信息传递而使虫体麻痹死亡,以胃毒、触杀作用为主,能渗入施用作物表皮组织,用于防治豇豆蓟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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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2.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施药田块及其周边植物开花期禁用,使用时应密切关注对附近蜂群的影响;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3.本品对眼睛有刺激性,使用时避免眼睛接触,穿戴长衣长裤、帽子、护目镜、口罩、手套等安全防护措施。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并洗涤施药时穿戴的衣物。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及过敏者避免接触本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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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皮肤接触:应用大量流水冲洗。冲洗时勿疏忽头发、会阴及皮肤皱褶等处。忌用热水,不强调用中和剂。条件允许时,可先用软毛巾轻拭除去附着的农药,再进行冲洗。眼睛溅入:应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至少10分钟。吸入暴露或在有限空间(密闭或半密闭环境内)接触农药:应立即转移到空气流通的地方,保持呼吸道通畅。误食:应立即用清水漱口,根据农药毒性、特性及摄入量确定是否进行催吐,并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对症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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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5.本品与中等氧化剂化学不相容,应避免与氧化剂接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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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保证期:
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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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质量浓度78克/升。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9.1%,89克/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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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日期:
2025-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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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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