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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登记证号:
PD202508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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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证持有人:
安徽亿农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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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名称:
阿维·氟铃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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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乳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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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中等毒(原药高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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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有效成分含量: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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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阿维菌素5%
氟铃脲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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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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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物/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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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治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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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药量(制剂量/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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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用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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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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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菜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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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8毫升/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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喷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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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在甘蓝小菜蛾卵孵化盛期至低龄幼虫期施药,推荐兑水量40—50公斤/亩,施药后的地块24小时内禁止放牧和畜禽进入。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3.在甘蓝上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最多使用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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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由阿维菌素和氟铃脲复配而成的杀虫剂。阿维菌素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并有微弱的熏蒸作用,无内吸作用,对叶片有很强的渗透作用,可杀死表皮下的害虫,不杀卵。氟铃脲为苯甲酰脲类杀虫剂,是几丁质合成抑制剂,具有较高的杀虫和杀卵活性。二者复配用于防治甘蓝小菜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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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本品对眼睛、皮肤有刺激性,避免药液接触眼睛、皮肤;使用时应穿长衣长裤、靴子,戴帽子、护目镜、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具;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并洗涤施药时穿着的衣物。2.勿在安全间隔期内进行采收。3.未用完的制剂应放在原包装内密封保存,切勿将本品置于饮、食容器内。4.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施药田块及其周边植物开花期禁用,使用时应密切关注对附近蜂群的影响;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5.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的杀虫剂轮换使用。6.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及过敏者避免接触本品。7.本品不能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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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1.皮肤接触:立即脱去被污染的衣物,用大量清水冲洗皮肤暴露部位。2.眼睛溅入:立即翻开眼睑,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3.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流通处,保持呼吸道畅通。4.不慎误服:用清水将嘴清洗干净,携此标签送医诊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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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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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保证期:
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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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质量浓度为78克/升(阿维菌素49克/升,氟铃脲29克/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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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日期:
2025-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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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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