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2甲4氯 | MCPA | 97%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151101 | ||||
| 登记证持有人: 山东清原农冠作物科学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2甲4氯 | ||||
| 剂型: 原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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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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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2甲4氯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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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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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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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属于苯氧羧酸类除草剂,穿过角质层和细胞质膜,能迅速传导至植物各个部位,影响核酸和蛋白质的合成。当传到生长点时,使其停止生长,传到茎部,能促进颈部细胞异常分裂,丧失吸收能力。本品为原药,仅用于加工农药制剂。本品是农药制剂加工的原材料,不得用于农作物或者其他场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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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开启包装物时请使用合适的安全防护用品。在空气流通区域操作此化学品,某些工序需要使用局部抽风装置。2、生产操作时应穿防护服、戴防毒面具、手套等防护服用具,避免吸入药液或药粉。此时不能吸烟、饮水等;操作结束后应立即洗手脸等。3、该物质发生火灾时请使用二氧化碳、化学干粉、泡沫或水做为灭火剂。如果不慎接触皮肤,立即用肥皂和水清洗暴露的皮肤。不慎遗洒时,立即清扫并将固体洒落物转移至合适容器,以备回收或作废弃物处理。注意不要让泄露物质和清洗物流入城市下水道和开发水体。废弃物要妥善处理,不能随意丢弃,也不能做他用。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使用有资质的公司或机构对液体和固体污染物进行焚烧处理。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本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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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如不慎吸入,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干净;若溅入眼睛,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就医 ;如误服,立即带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无特效解毒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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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于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和热源,置于儿童及无关人员接触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贮同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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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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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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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15-06-23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