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102128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0-12-2 | 有效期至: | 2025-12-2 |
| 农药名称: | 苯甲·丙环唑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乳油 |
| 登记证持有人: | 河北绿色农华作物科技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300克/升 | ||
| 备注: | 2023年3月28日,变更原持有人绩溪农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水稻 | 纹枯病 | 15-25毫升/亩 | 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苯醚甲环唑 | difenoconazole | 150克/升 |
| 丙环唑 | propiconazol | 150克/升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102128 | ||||||||
| 登记证持有人: 河北绿色农华作物科技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苯甲·丙环唑 | ||||||||
| 剂型: 乳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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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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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有效成分含量: 300克/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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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苯醚甲环唑150克/升
丙环唑150克/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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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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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施药时期和技术:兑水50升使用,于水稻纹枯病发病前或发病初期开始喷施,视病情发展情况共施药2-4次,间隔期以7-10天为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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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是一种内吸杀菌剂,对水稻纹枯病病害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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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使用时遵守农药安全使用守则,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注意安全防护。施药时,不得饮食、吸烟等。施药后,应立即洗手、洗脸、换衣服。 2.本品对鱼等水生生物有毒,使用时注意不要污染池塘、河流。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开花植物花期禁用。 3.避免在低于10°C和高于30°C条件下贮存。 4.水稻安全间隔期25天,每季最多使用3次。 5.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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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如接触皮肤,用肥皂和清水彻底清洗受污染的皮肤,如溅及眼睛,用清水冲洗眼睛至少10分钟,送医就诊;如误服,反复使用医用炭和大量水,并立即携带标签送医就诊。无专用解毒剂,对症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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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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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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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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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10-12-02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