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152446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5-12-4 | 有效期至: | 2025-12-4 |
| 农药名称: | 灭·羧·氟磺胺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微乳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辽宁省大连松辽化工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31% | ||
| 备注: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大豆田 | 一年生阔叶杂草及部分莎草科杂草 | 125-150毫升/亩(东北地区);100-125毫升/亩(其它地区) | 茎叶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三氟羧草醚 | acifluorfen | 5% |
| 灭草松 | bentazone | 21% |
| 氟磺胺草醚 | fomesafen | 5%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152446 | ||||||||
| 登记证持有人: 辽宁省大连松辽化工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灭·羧·氟磺胺 | ||||||||
| 剂型: 微乳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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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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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有效成分含量: 3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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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三氟羧草醚5%
灭草松21%
氟磺胺草醚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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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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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在大豆苗后,一年生阔叶杂草2-6叶期施药。人工喷雾时每亩用药量兑水20-30千克,机械喷雾时每亩用药量兑水减半,将药液均匀喷于杂草茎叶上。 2、选择晴天施药效果更好,施药后8小时内应无雨。在极其干旱或水涝的田间不宜使用,以免发生药害。 3、喷药前后空气湿度大于65%有利于药效发挥。 4、施药时注意风向,风速>4米/秒时停止施药。 5、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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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剂为二苯醚类与杂环类农药的混配制剂,是一种大豆田苗后除草剂,兼具选择性和触杀性。可防除大豆田中常见的一年生阔叶杂草和莎草科杂草,特别对苣荬菜、刺儿菜、鸭跖草、问荆、苘麻等恶性难治杂草有较高的防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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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氟磺胺草醚在土壤中的残效期较长,请按照核准剂量施药,否则会对敏感的后茬作物如白菜、谷子、高粱、甜菜、玉米、小麦、亚麻等产生不同程度的药害。 2、严格施药技术,喷雾要均匀,切忌漏喷或重喷,以免药效不好或发生局部药害。 3、本品不可与其他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4、孕妇和哺乳期的妇女禁止接触药物。 5、使用本品时应佩戴口罩,穿防护衣帽、防护鞋,避免直接接触眼睛与皮肤,此间不能饮水、抽烟等;施药后用肥皂水洗脸、洗手等,并很好地清洗施药器械。 6、对鱼类有毒,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避免药液进入地表水体;养鱼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河塘等水域。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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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对眼睛、皮肤有刺激性,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进入眼睛,用大量水清洗眼睛15分钟,仍有不适时,就医。接触皮肤,用水和肥皂彻底清洗。如吸入肺中,应立即到通风处。如误食,迅速饮下大量牛奶或水,不可饮酒,应使病人静卧勿动,并带标签就医,请医生诊治,对症治疗。无特效解毒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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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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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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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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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15-12-04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