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152477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5-12-4 | 有效期至: | 2025-12-4 |
| 农药名称: | 氨氯吡啶酸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可溶液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浙江埃森化学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4% | ||
| 备注: | 2025年3月16日,变更原剂型水剂。质量浓度286克/升。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非耕地 | 紫茎泽兰 | 300-450克/亩 | 茎叶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氨氯吡啶酸 | picloram | 24%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152477 | ||||||||
| 登记证持有人: 浙江埃森化学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氨氯吡啶酸 | ||||||||
| 剂型: 可溶液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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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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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氨氯吡啶酸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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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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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于紫茎泽兰生长旺盛期施药,兑水均匀喷雾。大风天或预计6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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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是一种吡啶类内吸传导型除草剂,应于杂草生长旺盛期茎叶喷雾。用于防治非耕地的紫茎泽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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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豆类、葡萄、蔬菜、棉花、果树、烟草、向日葵、甜菜、花卉等对氨氯吡啶酸敏感,在轮作倒茬时应考虑残留氨氯吡啶酸对这些作物的影响。氨氯吡啶酸药液飘移物,或在地表径流水中的残留物,都会对敏感作物造成危害,故不宜在靠近这些作物地块的地方用氨氯吡啶酸作弥雾处理,尤其在有风的情况下,也不宜在径流严重的地块施药。氨氯吡啶酸生物活性较高,且在喷雾器(尤其是金属材料)壁上的残存物极难清洗干净。在对大豆、烟草、向日葵等阔叶作物地除草继续使用这种喷雾器时,常常会产生药害,故应将喷雾器专用。喷雾器经水充分洗涤之后,再用氢氧化钠或氢氧化铵溶液进行处理,待过夜后,可减弱药剂的毒性。但是,如果在阔叶作物上使用这种器械时,仍须事先小面积试验后再作决定。施药后两小时遇雨将使药效降低。禁止在河塘等水域清洗施药器具。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切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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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皮肤接触:立即脱去被污染的衣物,用大量清水冲洗皮肤暴露部位,并请医生诊治。眼睛溅入:立即翻开眼睑,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再请医生诊治。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清新处,注意保暖和休息,请医生诊治。不慎误服:用清水将嘴清洗干净,不要自行引吐,携此标签送医诊治。无专用解毒剂,对症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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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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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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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质量浓度286克/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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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 | ||||||||
| 重新核准日期: 2025-03-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