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152494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5-12-5 | 有效期至: | 2025-12-5 |
| 农药名称: | 阿维菌素 | 毒性: | 低毒(原药高毒) | 剂型: | 水乳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河南金田地农化有限责任公司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1.8% | ||
| 备注: | 2023年3月28日,变更原持有人广西田园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甘蓝 | 小菜蛾 | 30-40毫升/亩 | 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阿维菌素 | abamectin | 1.8%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152494 | ||||||||
| 登记证持有人: 河南金田地农化有限责任公司 | ||||||||
| 农药名称: 阿维菌素 | ||||||||
| 剂型: 水乳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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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原药高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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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阿维菌素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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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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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在小菜蛾卵孵化盛期至幼虫低龄期施药防治,注意喷雾均匀; [2]本品见光易分解,宜在早晨或者傍晚施药; [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4]建议与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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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为生物源杀虫剂,对害虫具有胃毒、触杀和渗透作用。用于防治甘蓝小菜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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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本品在甘蓝上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作物生长季节内施药次数不超过2次,并建议与其它作用机制的农药轮换使用。 2.严格按照农药规程施药,施药时应穿防护服、戴手套及口罩。施药时不得吸烟、饮水和进食,工作完毕用肥皂水洗手和身体裸露部位。 3.本品对蜜蜂、鸟、水生生物、蚕及天敌昆虫赤眼蜂的毒性较高,使用本品时应尽量避免与鸟、蜂、家蚕、水生生物等非靶标生物的接触,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残液严禁倒入河中,禁止在江河、湖泊中清洗施药器械,以免产生毒害。周围开花植物花期禁用,施药期间应密切关注对附近蜂群的影响;桑园及蚕室附近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 4.避免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接触本产品。 5.本品不能与碱性物质混用;为提高喷药质量药液应随配随用,不能久存。 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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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用药时如果感觉不适,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此标签送医就诊。 1.皮肤接触: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彻底清洗受污染的皮肤。2.眼睛溅药:立即将眼睑翻开,用流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再请医生诊治。 3.发生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处。4.误服: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紧急医疗措施:清醒者立即催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已经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避免使用能够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丙戊酸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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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 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 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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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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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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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15-12-05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