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棉花 | 棉铃虫 | 75-150毫升/亩 | 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毒死蜱 | chlorpyrifos | 400克/升 |
| 农药登记证号: PD340-2000 | ||||||||
| 登记证持有人: 新加坡麦格喜私人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毒死蜱 | ||||||||
| 剂型: 乳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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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中等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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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毒死蜱400克/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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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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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于棉铃虫低龄幼虫盛发期施药。 2、每季最多使用4次,棉花安全间隔期:21天。 3、施药后设立警示标志,人畜在施药24小时后方可进入施药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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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1、本品是有机磷酸酯类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和一定的熏蒸作用。 2、渗透性较强,能使药剂渗入害虫体表的蜡质层。 3、本品对土壤有机质吸附能力强。 4、击倒力较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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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使用前须仔细阅读本标签。须按照本标签内容使用。 2、使用过程中须穿保护性衣物、穿防护靴、戴防护眼罩、防护手套、防护帽,遵守农药安全使用条例。应避免儿童、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 3、本品对鱼类及水生生物、蚕、蜂有毒,清洗喷雾器的废液须妥善处理,切勿污染水源、桑田、蚕室和蜂场。 4、本品不能与铜制剂、碱性制剂、碱性物质混用。 5、用过的容器及空包装物不可随意丢弃或挪做他用。 6、建议与其他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7、本产品禁止在蔬菜上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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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如有以下情况,均须同时携带本标签送往医院治疗。 误入眼睛:用大量清水冲洗10-15分钟。 误服、吸入:立即引吐;医疗措施:进行洗胃,要防止胃溶物进入呼吸道,并按病症治疗。解毒药:阿托品。在治疗过程中医生应注意防止病人发生迟发性神经毒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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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须贮存于干燥、阴凉处,远离儿童并加锁保存,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混合贮存和运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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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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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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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