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150177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5-1-15 | 有效期至: | 2030-1-14 |
| 农药名称: | 松·喹·氟磺胺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微乳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吉林省瑞野农药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35% | ||
| 备注: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春大豆田 | 一年生杂草 | 110-130毫升/亩 | 茎叶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异噁草松 | clomazone | 15% |
| 氟磺胺草醚 | fomesafen | 15% |
| 精喹禾灵 | quizalofop-P-ethyl | 5%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150177 | ||||||||
| 登记证持有人: 吉林省瑞野农药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松·喹·氟磺胺 | ||||||||
| 剂型: 微乳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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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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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有效成分含量: 3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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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异噁草松15%
氟磺胺草醚15%
精喹禾灵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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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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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大豆在2-3片复叶期,杂草基本出齐长至2-4片叶时,每亩按规定用药量兑水20-30公斤,进行茎叶均匀喷雾。 2、避免在高温和有风天用药,防止药液漂移到邻近作物田,产生药害。 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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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为三元复配春大豆田苗后茎叶处理除草剂,具有除草效果好、杀草速度快、用量少、使用方便等特点,施药后可很快被杂草吸收而使之迅速枯萎死亡,适合春大豆田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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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本品为苗后除草剂,大豆1片复叶未完全展开前禁止使用,不可用超低容量喷雾。 2、大豆田套种敏感作物不能使用本品,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 3、本剂在异常气候条件下,作物叶面局部会出现接触性药斑,但以后长出的新叶生长正常,3片复叶以后使用,会短期抑制作物生长,但不影响后期产量。 4、施用此药之后的次年春季,可以种植水稻、玉米 、棉花、花生、向日葵等作物。但施药后的当年秋天或是次年春天,不宜种植小麦、大麦、燕麦、黑麦、谷子、苜蓿等。 5、要用未经污染的清水配制药液,施药前后彻底清洗喷药器械。 6、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械具,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废弃物要妥善处理,不能随意丢弃,也不能做他用。 7、施药时穿长衣长裤、戴手套、眼镜、戴口罩等;此时不能吸烟、饮水等;施药后清洗干净手脸等。 8、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本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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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对眼睛有轻微刺激性。溅入眼镜中,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 分钟,仍有不适时,应医。皮肤接触时,用清水及肥皂洗干净。误服中毒者,请携带本标签立即送医院,对症治疗。无特效解毒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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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贮存于阴凉干燥通风处。勿与粮食、食品、饮料、饲料、医药等同贮同运。远离火源、热源、儿童及家畜存放,并加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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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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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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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15-01-15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