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100625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0-1-14 | 有效期至: | 2030-1-13 |
| 农药名称: | 阿维·甲氰 | 毒性: | 低毒(原药高毒) | 剂型: | 乳油 |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省济南赛普实业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1.8% | ||
| 备注: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苹果树 | 红蜘蛛 | 1000-1500倍液 | 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阿维菌素 | abamectin | 0.1% |
| 甲氰菊酯 | fenpropathrin | 1.7%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100625 | ||||||||
| 登记证持有人: 山东省济南赛普实业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阿维·甲氰 | ||||||||
| 剂型: 乳油 | ||||||||
|
毒性及其标识:
(原药高毒)
|
||||||||
| 总有效成分含量: 1.8% | ||||||||
|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阿维菌素0.1%
甲氰菊酯1.7%
|
||||||||
|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
|
使用技术要求:
1. 本品应于红蜘蛛卵孵盛期至低龄幼虫期间开始施药,注意喷雾均匀; 2. 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
||||||||
|
产品性能:
本产品为生物源类农药与拟除虫菊酯类农药的混剂。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作用机制为干扰神经生理活动,刺激释放r-氨基丁酸,而r-氨基丁酸对节肢动物的神经传导有抑制作用, 对苹果树红蜘蛛具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
||||||||
|
注意事项:
1.在苹果树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季最多使用3次。 2.建议与其它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3.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蜂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4.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6.孕妇和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
|
中毒急救措施:
早期症状为瞳孔放大,行动失调,肌肉颤抖,严重时导致呕吐。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对症诊治,医生需先判断引起中毒原因,若为阿维菌素中毒,可以使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 、丙戊酸等)。若为甲氰菊酯中毒,对症治疗。洗胃时,应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 |
||||||||
|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货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
| 质量保证期: 2年 | ||||||||
|
备注:
|
||||||||
| 核准日期: 2010-01-14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