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100614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0-1-14 | 有效期至: | 2030-1-13 |
| 农药名称: | 甲基硫菌灵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沾化国昌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70% | ||
| 备注: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姜 | 叶枯病 | 30-57克/亩 | 喷雾 |
| 苹果树 | 轮纹病 | 800-1000倍液 | 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甲基硫菌灵 | thiophanate-methyl | 70%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100614 | ||||||||||||
| 登记证持有人: 沾化国昌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甲基硫菌灵 | ||||||||||||
| 剂型: 可湿性粉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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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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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甲基硫菌灵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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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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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在苹果树轮纹病发病初前或初期用药,注意喷雾要均匀,可有效防治轮纹病的发生危害。 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遇雨,请勿施药。 3、该产品在苹果树上每季最多使用2次,安全间隔期为21天。姜上最多使用2次,安全间隔期为14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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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产品为属苯并咪唑类,是一种内吸杀菌剂,具有内吸 、预防和治疗作用。它在植物体内转化为多菌灵,干扰菌的有丝分裂中纺锤体的形成,影响细胞分裂,且本品毒性低,有效防治苹果树轮纹病和姜田叶枯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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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该药不能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2.施药地块禁止放牧和畜禽进入;勿在安全间隔期内进行采收。 3.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过敏者禁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映请及时就医。 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用品,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及暴露部位皮肤。 6.建议与不同机制的杀菌剂轮换使用,以延缓其抗性。 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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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皮肤、眼结膜和呼吸道受刺激引起结膜炎和角膜炎,炎症消退较慢。2.皮肤接触: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彻底清洗受污染的皮肤。 3.眼睛溅药:立即将眼睑翻开,用清水冲洗10-15分钟,再请医生诊治。4.不慎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处,请医生诊治。5.若误服:对症治疗,立即催吐、洗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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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种子等物品同贮同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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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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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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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10-01-14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