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100591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0-1-14 | 有效期至: | 2030-1-13 |
| 农药名称: | 丁硫·矿物油 | 毒性: | 中等毒 | 剂型: | 乳油 |
| 登记证持有人: | 河北天发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30% | ||
| 备注: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棉花 | 蚜虫 | 25-40毫升/亩 | 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丁硫克百威 | carbosulfan | 5% |
| 矿物油 | petroleum oil | 25%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100591 | ||||||||
| 登记证持有人: 河北天发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丁硫·矿物油 | ||||||||
| 剂型: 乳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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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中等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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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有效成分含量: 3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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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丁硫克百威5%
矿物油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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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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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本品应在棉蚜发生初期均匀喷雾防治,防治苗期棉蚜适当减当剂量,应注意和其他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虫剂交替使用,以延缓抗性。应顺风喷雾,天气不良时,不要施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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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为丁硫克百威和矿物油复配而成,充分发挥了各自的特点,具有触杀、胃毒和渗透作用,持效期较长,对叶片有较强的渗透作用,对棉花蚜虫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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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本品在棉花上的安全间隔期30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次数:2次。 2、本品不能与其它碱性物质混合使用。 3、本品对蜜蜂、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5、顺风喷雾,天气不良时不要施药。 6、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8、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本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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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症状:头昏、呕吐、多汗、瞳孔缩小。严重者出现意识不清,皮肤出现局部红肿奇痒,眼结膜充血、呼吸困难等中毒症状出现快,一般几分钟至1小时即表现出来。如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如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十五分钟以上。如误服,立即送医院对症治疗。切勿催吐,用阿托品0.5-2mg口服或肌肉注射,重者加用肾上腺素。禁用解磷定、氯磷定、双复磷、吗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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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于避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能与粮食、食品、饮料、饲料同贮同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本品易燃,应按规定运输和贮存,要轻装轻卸,避免雨淋、日晒并远离火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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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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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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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10-01-14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