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100560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0-1-14 | 有效期至: | 2030-1-13 |
| 农药名称: | 毒死蜱 | 毒性: | 中等毒 | 剂型: | 乳油 |
| 登记证持有人: | 安徽天成基农业科学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40% | ||
| 备注: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水稻 | 稻纵卷叶螟 | 70-90毫升/亩 | 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毒死蜱 | chlorpyrifos | 40%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100560 | ||||||||
| 登记证持有人: 安徽天成基农业科学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 ||||||||
| 农药名称: 毒死蜱 | ||||||||
| 剂型: 乳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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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中等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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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毒死蜱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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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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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应于水稻稻纵卷叶螟卵孵化高峰期施药,施药时水量要充足,注意喷雾均匀。视虫害发生情况每10天左右施药1次。 2.本品对瓜类、莴苣苗期及烟草敏感,施药时应避免药液飘移到上述作物上,以防产生药害。 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4.本品在水稻作物上每季最多使用3次,安全间隔期为30天。5.施药后设立警示标志,24小时内禁止人畜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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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为有机磷类杀虫剂,具有触杀、熏蒸和胃毒作用,对水稻稻纵卷叶螟具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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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的田水不可直接排入河塘等水域。切忌污染水源。 2.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手套等防护用具,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及裸露部位皮肤。 3.本品不能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4.建议与其他作物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本品。 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7.本品禁止在蔬菜上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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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1.中毒症状:抽搐、痉挛、恶心、呕吐等。 2.急救措施: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0-15分钟。若不慎中毒,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对症治疗。可以参考以下方法救治:(1)用阿托品1-5mg皮下或静脉注射; (2)解磷定0.4-1.2mg静脉注射; (3)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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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热源或火源。2.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同贮同运。3.本品要贮存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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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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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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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10-01-14 | ||||||||
| 重新核准日期: 2020-08-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