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100505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0-1-14 | 有效期至: | 2030-1-13 |
| 农药名称: | 毒死蜱 | 毒性: | 中等毒 | 剂型: | 乳油 |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尚农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45% | ||
| 备注: | 2023年9月11日,变更原持有人天津京津农药有限公司。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水稻 | 稻纵卷叶螟 | 60-80毫升/亩 | 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毒死蜱 | chlorpyrifos | 45%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100505 | ||||||||
| 登记证持有人: 山东尚农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毒死蜱 | ||||||||
| 剂型: 乳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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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中等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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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毒死蜱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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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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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 在稻纵卷叶螟卵孵高峰期进行施药,喷雾必须均匀,保证叶片正反面均喷上药液。 2 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有雨,请勿施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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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为胆碱酯酶抑制剂,在叶片上的残留期不长,但在土壤中的残留期则较长,用于防治水稻稻纵卷叶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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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本品在水稻上的安全间隔期为30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 2、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3、本品为有机磷杀虫剂,建议与其它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4、本品对鱼有毒,应避免污染水源和池塘等;对蜜蜂有毒,不要在蜂园及开花期施用;对家蚕有毒,避免在桑园周围使用。 5、严格遵守农药安全使用操作规程,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 6、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用品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7、施药器具用后立即清洗,未用完的药剂,应保存在完整瓶内,盖紧瓶盖,妥善保存。 8、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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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急性中毒多因误食引起,约半小时到数小时可发病,轻度中毒:全身不适,头痛、头昏、无力、视力模糊、呕吐、出汗、流涎、嗜睡等,有时有肌肉震颤,偶有腹泻。中度中毒:除上述症状外剧烈呕吐、腹痛、烦躁不安、抽搐、呼吸困难等。重度中毒:癫痫样抽搐。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立即携此标签就医。用阿托品1-5mg或解磷定0.4-1.2g 静脉注射( 按中毒轻重而定);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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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贮运时,应轻装轻卸,贮存于干燥阴凉、通风处。严防日晒雨淋,远离热源火源,不得与碱性物质、食品、种子及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贮存在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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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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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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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10-01-14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