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110029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1-1-4 | 有效期至: | 2026-1-4 |
| 农药名称: | 咪鲜胺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微乳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海南博士威慧农化学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15% | ||
| 备注: | 2022年04月22日,变更原持有人海南博士威农用化学有限公司。2024年7月4日,变更原持有人海南博士威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柑橘 | 绿霉病 | 500-750倍液 | 浸果 |
| 柑橘 | 蒂腐病 | 500-750倍液 | 浸果 |
| 柑橘 | 青霉病 | 500-750倍液 | 浸果 |
| 柑橘 | 黑腐病 | 500-750倍液 | 浸果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咪鲜胺 | prochloraz | 15%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110029 | ||||||||||||||||||||
| 登记证持有人: 海南博士威慧农化学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咪鲜胺 | ||||||||||||||||||||
| 剂型: 微乳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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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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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咪鲜胺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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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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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将本品稀释500-750倍,务必将药剂搅拌均匀,在鲜果采摘后24小是内浸果1分钟,浸果后及时晾干贮藏,在贮藏过程中发生的烂果要及时剔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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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是咪唑类广谱杀菌剂,通过抑制甾醇的生物全成而杀死有害病菌,对病害兼具治疗和保护作用,本品为低毒微乳剂,对柑橘贮藏期间常发生的病害一青霉病、绿霉病、蒂腐病和黑腐病具有较好的防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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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处理后距上市时间(安全隔离期)为14天。 2、应当将当天采收的果实当天用药处理完毕。 3、本产品对鱼等水生生物有毒,不得污染各类水域,远离水产养殖区用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避免药液污染水源地。 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手套等,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等。 5、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 6、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8、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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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本品只对皮肤和眼睛有刺激性,经口毒性低。 1、如不慎将药液触及皮肤或眼睛,应立即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严重时立即就医治疗。 2、如有误服,立即催吐、洗胃,对症治疗,立即携此标签就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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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以原包装贮存于阴凉、干燥和通风处,远离火源或热源; 2、本品贮存应远离食物和饲料,并放置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加锁保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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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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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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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11-01-04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