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110033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1-1-7 | 有效期至: | 2026-1-7 |
| 农药名称: | 草甘膦铵盐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可溶粒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胜邦绿野化学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68% | ||
| 备注: | 草甘膦铵盐含量:74.7%。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柑橘 | 杂草 | 100-200克/亩 | 茎叶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草甘膦 | glyphosate | 68%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110033 | ||||||||
| 登记证持有人: 山东胜邦绿野化学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草甘膦铵盐 | ||||||||
| 剂型: 可溶粒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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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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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草甘膦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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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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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在杂草生长旺盛期,均匀喷雾于杂草叶面上。 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防雨,请勿施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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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为可溶性粒剂,是内吸性传导型灭生性除草剂。能防除柑桔园单子叶和双子叶、一年生和多年生、草本和灌木等植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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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每季最多使用1次。 2、配药和施药时,应穿防护服,戴口罩或防毒面具以及胶皮手套,以避免污染皮肤和眼睛,施药完毕后应及时换洗衣物,洗净手、脸和被污染的皮肤。 3、施药前、后要彻底清洗喷药器械,洗涤后的废水不应污染河流等水源,未用完的药液应密封后妥善放置。 4、开启封口应小心药液溅出,废弃包装瓶子冲洗压扁后深埋或由生产企业回收处理。 5、本品为非选择性除草剂,因此施药时应加防护罩,防止药液飘移到作物茎叶上,以免产生药害。 6、杂草生长旺盛期施药效果最佳,宜作茎叶处理,天气干热时酌情增加药量。 7、用清水配药,不宜用使用浊水或井水,避免降低药效。 8、施药时要关注天气,确保施药后4小时内不遇大雨,以保证药效。 9、施药后5天内,不能割草、放牧、耕翻等。 10、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11、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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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该药若进入眼睛,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接触皮肤,用水和肥皂彻底清洗;尚无特效解毒剂。若摄入量大,病人十分清醒,可用吐根糖浆诱吐,还可在服用的活性炭泥中加入山梨醇并送医院诊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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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剂应存放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同贮同运。运输时轻拿轻放,严禁倒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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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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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草甘膦铵盐含量:7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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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11-01-07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