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100354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0-1-11 | 有效期至: | 2030-1-10 |
| 农药名称: | 唑磷·毒死蜱 | 毒性: | 中等毒 | 剂型: | 乳油 |
| 登记证持有人: | 陕西汤普森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30% | ||
| 备注: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水稻 | 二化螟 | 50-60毫升/亩 | 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三唑磷 | triazophos | 20% |
| 毒死蜱 | chlorpyrifos | 10%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100354 | ||||||||
| 登记证持有人: 陕西汤普森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唑磷·毒死蜱 | ||||||||
| 剂型: 乳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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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中等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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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有效成分含量: 3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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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三唑磷20%
毒死蜱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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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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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应于水稻二化螟卵孵盛期施药一次,此时一般正值水稻苗期或分蘖期,间隔7-10天,根据虫害必要时进行第二次施药,注意喷雾均匀、周到。 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3.本品在水稻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15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 4.施药后应设立警示标志,人畜在施药24小时后方可进入施药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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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是一种有机磷杀虫剂,可抑制胆碱酯酶,对害虫具有较为强烈的触杀和胃毒作用,杀虫效果良好,杀卵作用明显,渗透性较强。按推荐剂量使用时,对水稻的二化螟具有较好的防治效果;在正常的使用技术条件下,对作物的生长及非靶标生物无不良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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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严格按照规定用药量和方法使用。 2.本品不能与碱性物质混用,以免分解失效。 3.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的产生。 4.本品在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5.使用本品时应穿防护服和戴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6.用药后包装物妥善处理,勿污染环境。 7.本品禁止在蔬菜上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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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本品急性中毒多因误食引起,一般症状为全身不适,头痛、头昏、无力等,严重时会有腹痛、烦躁不安、轻度呼吸困难等。急性中毒多在12小时内发病,误服者立即发病。急救时可用阿托品1-5mg皮下或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也可用解磷定0.4-1.2g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但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误服立即引吐、洗胃、导泻(清醒时才能引吐);并配合对症治疗。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如仍有刺激感,应送医就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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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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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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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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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10-01-11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