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棉花 | 蚜虫 | 15-20毫升/亩 | 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烯啶虫胺 | nitenpyram | 10%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150993 | ||||||||
| 登记证持有人: 南京华洲药业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烯啶虫胺 | ||||||||
| 剂型: 可溶液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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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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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烯啶虫胺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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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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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于棉蚜发生始盛期用药,均匀喷雾,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有雨勿用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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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烯啶虫胺为烟酰亚胺类杀虫剂,具内吸和渗透作用,持效期较长,用于防治棉花蚜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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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本品不可与碱性物质混用。2.本品对鱼、蜜蜂、蚕有毒,应避免本品或使用过的容器污染水塘、河道或沟渠,开花植物花期、鸟类保护区、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禁止在河塘等水域清洗施药器具。3.施药时遵守《农药安全使用规定》,穿防护服和戴手套和口罩等。施药后,立即用肥皂和水清洗,并用清水漱口。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农药。5.泄漏处理:用两倍于泄漏的农药的吸收性物料如砂子、土或锯木屑盖住泄漏物,用扫帚清除。废弃包装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不可随意丢弃。6.每季作物最多使用3 次,本品在棉花上的安全间隔期21天。7.建议与其他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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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不慎溅到眼睛或皮肤,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不慎吸入,立即将吸入者移至空气流通处。误服立即携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无特效解毒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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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宜保存于通风阴凉、干燥的库房中。储运时,严防潮湿和日晒,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储同运。避免与皮肤、眼睛接触,防止由口鼻吸入。储存于儿童、无关人员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储运过程中严防泄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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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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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质量浓度105克/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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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15-06-11 | ||||||||
| 重新核准日期: 2024-09-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