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100311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0-1-11 | 有效期至: | 2030-1-10 |
| 农药名称: | 速灭威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乳油 |
| 登记证持有人: | 天津艾格福农药科技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0% | ||
| 备注: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水稻 | 稻飞虱 | 175-200毫升/亩 | 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速灭威 | metolcarb | 20%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100311 | ||||||||
| 登记证持有人: 天津艾格福农药科技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速灭威 | ||||||||
| 剂型: 乳油 | ||||||||
|
毒性及其标识:
|
||||||||
|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速灭威20%
|
||||||||
|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
|
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应于稻飞虱卵孵化盛期至低龄若虫盛发期喷施,注意喷 雾均匀,每亩用水60千克,视虫害发生情况,每7天左右施药一次可连续用药2-3次。 2、施药后6小时内遇雨,等天晴后应补喷一次,大风天请勿施药。 |
||||||||
|
产品性能:
本品为氨基甲酸酯类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作用;作用于害虫的神经系统,可防治水稻上的稻飞虱。 |
||||||||
|
注意事项:
1. 本品在水稻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25天,每个作物周期最多使用2次。 2. 本品为氨基甲酸酯类农药,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3. 本品对鸟类有毒、远离鸟类自然保护区施药;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对蜜蜂和家蚕高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禁用,桑园、蚕室附近禁用。 4. 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5. 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6. 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
||||||||
|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表现为抽搐、痉挛、恶心、呕吐等。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应立即引吐(清醒时才能引吐)、洗胃、导泻并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医生应首先判断中毒的主要原因,若判断为速灭威中毒为主,可以使用阿托品和复方丹参治疗,禁用肟类化合物。 |
||||||||
|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
| 质量保证期: 2年 | ||||||||
|
备注:
|
||||||||
| 核准日期: 2010-01-11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