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100227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0-1-11 | 有效期至: | 2030-1-10 |
| 农药名称: | 高氯·马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乳油 |
| 登记证持有人: | 陕西省蒲城美尔果农化有限责任公司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0% | ||
| 备注: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苹果树 | 桃小食心虫 | 1000-1500倍液 | 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高效氯氰菊酯 | beta-cypermethrin | 1.5% |
| 马拉硫磷 | malathion | 18.5%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100227 | ||||||||
| 登记证持有人: 陕西省蒲城美尔果农化有限责任公司 | ||||||||
| 农药名称: 高氯·马 | ||||||||
| 剂型: 乳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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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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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有效成分含量: 2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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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高效氯氰菊酯1.5%
马拉硫磷1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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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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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应于桃小食心虫卵孵化期、蛀果前施药,注意喷雾均匀周到。视病害发生情况,每10天左右施药一次,可连续用药2次。 2.施药应选在晴天风小时进行,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本品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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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为拟除虫菊酯类农药与有机磷农药的混剂。具有触杀、胃毒和一定的熏蒸作用,马拉硫磷进入虫体后被氧化成毒力更强的马拉氧磷,从而发挥毒杀作用,按推荐剂量使用,可有效防治苹果树桃小食心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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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2.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避免污染水源。3.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4.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药性产生。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 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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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1.中毒症状一般表现为头痛、头昏、恶心、呕吐等。 2.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药液若沾污皮肤,应用肥皂和水清洗。若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3.若误服中毒,请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医生应首先判断中毒的原因,若判断为马拉硫磷中毒为主,可以使用阿托品或解磷啶静脉注射。禁用吗啡、茶碱、吩噻嗪、利血平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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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存放于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和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 2.本品不能与食物、饮料、粮食、饲料、种子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严防潮湿和日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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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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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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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10-01-11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