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160019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6-1-26 | 有效期至: | 2026-1-26 |
| 农药名称: | 阿维·烯啶 | 毒性: | 低毒(原药高毒) | 剂型: | 水分散粒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陕西汤普森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10% | ||
| 备注: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甘蓝 | 蚜虫 | 12-14克/亩 | 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阿维菌素 | abamectin | 1% |
| 烯啶虫胺 | nitenpyram | 9%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160019 | ||||||||
| 登记证持有人: 陕西汤普森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阿维·烯啶 | ||||||||
| 剂型: 水分散粒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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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原药高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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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有效成分含量: 1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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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阿维菌素1%
烯啶虫胺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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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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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 本品适宜的施药时期为甘蓝蚜虫发生初盛期,施药1次,施药时注意喷雾均匀周到。 2. 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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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是阿维菌素与烯啶虫胺复配而成的杀虫剂,其作用机制是它干扰神经生理活动,对害虫的神经传导有抑制作用,昆虫及幼虫与药剂接触后即出现麻痹症状,不活动不取食,最后死亡。在正常的使用技术条件下对登记作物生长无不良影响。按推荐剂量使用时,对甘蓝蚜虫具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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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严格按规定用药量和方法使用。 2.本品在甘蓝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3次。 3.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混合使用。 4.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5.本品对鱼类、蜜蜂、家蚕、蚤类毒性高,对天敌赤眼蜂高风险。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施药,禁止在桑园及蚕室附近使用,开花作物花期禁用,勿用于靠近蜂箱的田地,赤眼蜂天敌昆虫放飞区禁用,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避免药液及其废液污染水源地。 6.使用本品时应穿防护服和戴手套等,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7.禁止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 8.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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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本品在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如不慎溅入眼睛,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不慎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清新处。误服或中毒,立即携带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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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保存。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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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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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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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16-01-26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