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水稻移栽田 | 一年生及部分多年生杂草 | 50-90克/亩(东北地区)40-60克/亩(南方地区) | 药土法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乙草胺 | acetochlor | 3% |
| 苄嘧磺隆 | bensulfuron-methyl | 3.6% |
| 苯噻酰草胺 | mefenacet | 33.4%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150940 | ||||||||
| 登记证持有人: 湖南田野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
| 农药名称: 苯·苄·乙草胺 | ||||||||
| 剂型: 可湿性粉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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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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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有效成分含量: 4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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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乙草胺3%
苄嘧磺隆3.6%
苯噻酰草胺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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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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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东北地区每亩用本剂60-80克,南方地区每亩用本剂40-60克,先加干细沙、煤灰或潮土500克拌匀,再与细沙10公斤左右充分拌和,于水稻移栽后6-10天均匀撒施。施药时田间灌水层3-5厘米,并保持5-7天。施药后不中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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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剂适用于防除水稻移栽田一年生及部分多年生杂草,具有杀草谱广、活性高、对水稻安全性高等特点;对稗草、异型莎草、鸭舌草、陌上菜、三棱草、牛毛毡、节节菜、萤蔺、四叶萍、眼子菜等各种一年生或多年生杂草均有显著的防除效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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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本品必须严格按规定的亩用量使用,不得随意增加单位面积用药量,漏水田、倒苗弱苗田不能使用。 2.稻苗露水未干不可施药,严禁喷雾法施药。 3.防止药剂与其它作物接触,不可将施药田水排入荸荠田、席草田、藕田、鱼塘,以免发生药害。 4.每季作物最多使用一次。 5.施药力求均匀,勿重施漏施。 6.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废弃物要妥善处理,不能随意丢弃,也不能做他用。 7.施药时穿长衣长裤、带手套、眼镜、戴口罩等;此时不能吸烟、饮水等;施药后清洗干净手脸等。 8.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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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本剂对眼睛和皮肤粘膜有一定刺激性,如眼睛溅入应以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个别体质过敏的人员接触药剂后皮肤过敏应以肥皂水清洗,如误服此药,应以肥皂水催吐,并立即携标签送医院诊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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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贮存和运输时应置于通风干燥阴凉处,避免长久于烈日下暴晒;远离火源、热源及儿童存放,并加锁。不能与食品、饮料、饲料及种子等同储同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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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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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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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15-06-10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