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100115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0-1-5 | 有效期至: | 2030-1-4 |
| 农药名称: | 喹硫·辛硫磷 | 毒性: | 高毒 | 剂型: | 乳油 |
| 登记证持有人: | 河南恒信农化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30% | ||
| 备注: | 2022年04月22日,变更原持有人鹤壁弘昌化工有限公司。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棉花 | 蚜虫 | 400-500克/公顷 | 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喹硫磷 | quinalphos | 24% |
| 辛硫磷 | phoxim | 6%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100115 | ||||||||
| 登记证持有人: 河南恒信农化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喹硫·辛硫磷 | ||||||||
| 剂型: 乳油 | ||||||||
|
毒性及其标识:
高毒
|
||||||||
| 总有效成分含量: 30% | ||||||||
|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喹硫磷24%
辛硫磷6%
|
||||||||
|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
|
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防治蚜虫时,应掌握在无翅若蚜盛期施药,可重点喷蚜虫集中危害的嫩头和叶背面。 2、本品见光宜分解,最好在临近傍晚时使用,均匀喷雾效果最好. 3、大风天气或1小时内降雨请勿用药。 |
||||||||
|
产品性能:
本品为两种有机磷类杀虫剂按适宜的比例配制的混剂。具有触杀、胃毒和一定的熏蒸作用,作用于害虫的神经系统。对棉花蚜虫有较好的防效。 |
||||||||
|
注意事项:
1.产品在棉花作物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25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3次。 2.产品对鱼、水生动物和蜜蜂高毒,不要在鱼塘、河流、养蜂场等处及期周围使用。 3.对许多害虫的天敌毒力较大,施药期应避开天敌大发生期。 4.勿与碱性农药混合使用。 5. 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6、本品对玉米、高粱、黄瓜、菜豆、苜蓿、甜菜有药害,应避免漂移到上述作物上。 |
||||||||
|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为头疼、头晕、恶心、视力模糊、呼吸困难、肌肉震颤、口吐白沫等典型的有机磷中毒症状。中毒后送医院对症处理,一般用阿托品1~5mg皮下或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或用解磷定0.4-1.2g 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但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误服 立即引吐、洗胃、导泻(清醒时才能引吐)。 |
||||||||
|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贮运时,严防潮湿和日晒。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
| 质量保证期: 2年 | ||||||||
|
备注:
|
||||||||
| 核准日期: 2010-01-05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