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160086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6-1-28 | 有效期至: | 2026-1-28 |
| 农药名称: | 氟唑磺隆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水分散粒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绿霸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70% | ||
| 备注: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冬小麦田 | 一年生杂草 | 3-4克/亩 | 茎叶喷雾 |
| 春小麦田 | 一年生杂草 | 2-3克/亩 | 茎叶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氟唑磺隆 | flucarbazone-Na | 70%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160086 | ||||||||||||
| 登记证持有人: 山东绿霸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氟唑磺隆 | ||||||||||||
| 剂型: 水分散粒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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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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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氟唑磺隆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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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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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用于春小麦田最佳施药时间为春小麦4-5叶期,杂草3-5叶期;用于冬小麦田最佳施药时间为冬小麦3叶至返青期,杂草2-4叶期。 2. 勿在低温、8℃以下及干旱等不良气候条件下施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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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为磺酰脲类内吸传导选择性除草剂,适用于春小麦田和冬小麦田防除野燕麦、雀麦等一年生禾本科杂草,对春、冬小麦安全性较好,持效期较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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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 2、勿在套种或间作大麦、燕麦、十字花科作物及豆类及其他作物的小麦田使用。 3、使用本品9个月后,可以轮作萝卜、大麦、红花、油菜、大豆、菜豆、向日葵、亚麻和马铃薯,11个月后可种植豌豆,24个月后可种植小扁豆。后茬不能轮作本标签标注的其他作物;施药时避免药液飘移到邻近作物上。 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用品,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等,施药后及时洗手、洗脸。 5、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清洗施药器具的废液禁止排入河塘等水域,禁止在河塘等水域清洗施药器具。 6、孕妇和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本品。 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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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眼睛溅药:用大量清水清洗15分钟,如仍有刺激感,立即就医; 皮肤沾药:用肥皂水彻底清洗,如仍有刺激感,立即就医; 误服:立即就医,对症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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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同贮同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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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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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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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16-01-28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