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100003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0-1-4 | 有效期至: | 2030-1-3 |
| 农药名称: | 噻嗪·异丙威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天津市绿亨化工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5% | ||
| 备注: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水稻 | 稻飞虱 | 100-150克/亩 | 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噻嗪酮 | buprofezin | 5% |
| 异丙威 | isoprocarb | 20%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100003 | ||||||||
| 登记证持有人: 天津市绿亨化工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噻嗪·异丙威 | ||||||||
| 剂型: 可湿性粉剂 | ||||||||
|
毒性及其标识:
|
||||||||
| 总有效成分含量: 25% | ||||||||
|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噻嗪酮5%
异丙威20%
|
||||||||
|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
|
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应掌握在水稻飞虱发生初盛期施药,注意喷雾均匀,视虫害发生情况,每10天左右施药一次,可连续用药2次。 2. 施用本品前后10天不能用敌稗。本品对薯类作物白菜、萝卜较敏感,施药时应避免药液漂移到上述作物上,以防产生药害。 3. 大风天或降雨前后请勿施药。 |
||||||||
|
产品性能:
本品是氨基甲酸酯类杀虫剂与选择性杀虫剂复配的农药。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对昆虫主要是抑制乙酰胆碱酯酶合成,致使昆虫麻痹至死亡。还可以抑制昆虫几丁质合成和干扰新陈代谢,致使若虫蜕皮畸形或翅畸形而缓慢死亡。持效期较长,综合效应好。可防治水稻飞虱,宜掌握在害虫发生初盛期用药。 |
||||||||
|
注意事项:
1.本产品在水稻作物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 2. 本品由氨基甲酸酯类杀虫剂与选择性杀虫剂复配的农药,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3. 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4. 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5. 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6. 清水配制药液,施药前、后要彻底清洗喷药器械,残剩药剂、废弃包装物妥善处理,不要污染河流、池塘及水源,以免造成环境污染。 7. 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
|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表现为头痛、呕吐、双手颤抖、呼吸困难等。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用阿托品0.5-2mg口服或肌肉注射,重者加用肾上腺素。禁用解磷定,氯磷定,双复磷,吗啡。 |
||||||||
|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
| 质量保证期: 2年 | ||||||||
|
备注:
|
||||||||
| 核准日期: 2010-01-04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