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098430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9-12-24 | 有效期至: | 2029-12-23 |
| 农药名称: | 阿维菌素 | 毒性: | 中等毒(原药高毒) | 剂型: | 乳油 |
| 登记证持有人: | 驻马店锦绣之星作物科学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1.8% | ||
| 备注: | 2024年4月28日,变更原持有人河南锦绣之星作物保护有限公司。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甘蓝 | 小菜蛾 | 35-40毫升/亩 | 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阿维菌素 | abamectin | 1.8%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098430 | ||||||||
| 登记证持有人: 驻马店锦绣之星作物科学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阿维菌素 | ||||||||
| 剂型: 乳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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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中等毒(原药高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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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阿维菌素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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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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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在甘蓝小菜蛾发生高峰期使用效果最好。 2.本品没有杀卵作用,杀虫的速度较慢,施药后3天才出现死虫高峰。 3.大风天、高温天或1小时内有降雨请勿施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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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为大环内酯双糖类化合物,对害虫有胃毒和触杀作用,渗透性强,不能杀卵,害虫与药液接触后出现麻痹症状,不活动,不取食。用于防治甘蓝小菜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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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本品在甘蓝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5天。 2.本品对家蚕、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3.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或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4.用过的容器和剩余的药液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5.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6.孕妇和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本品。 7.建议与其他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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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的早期症状包括有瞳孔放大,行动失调和肌肉震颤。误服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治疗,可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丙戊酸等。如溅入眼内,立即用大量清水清洗,并请医生诊治;皮肤接触,脱去占有药液的衣服,用肥皂和水清洗沾有药液的部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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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1.应贮存于干燥、通风、阴凉防雨处、并远离明火及儿童。 2.不得与食物、种子、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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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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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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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09-12-24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