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160255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6-2-25 | 有效期至: | 2026-2-25 |
| 农药名称: | 稻瘟酰胺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悬浮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省长清农药厂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0% | ||
| 备注: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水稻 | 稻瘟病 | 50-67毫升/亩 | 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稻瘟酰胺 | fenoxanil | 20%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160255 | ||||||||
| 登记证持有人: 山东省长清农药厂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稻瘟酰胺 | ||||||||
| 剂型: 悬浮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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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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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稻瘟酰胺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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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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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在水稻孕穗期到抽穗期,稻瘟病发生初期进行均匀喷雾,使用1-3次。 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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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为黑色素生物合成抑制剂,具有较好的内吸活性,可抑制附着孢的穿透来防止稻瘟病的感染,持效期较长,可耐雨水冲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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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本品在水稻上每季使用次数最多为3次,安全间隔期21天。 2.施药时应避免与身体和皮肤接触,用药时应穿戴好手套及防护服等防护用品。施药时应避免饮水、吸烟或进食。3.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禁止在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使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域施药。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鱼、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药水禁止排入水体。4.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废瓶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5.本品不能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用。6.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7.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8、过敏者禁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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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不慎皮肤接触或溅入眼睛,应立即用流动的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不慎误服,不要引吐,立即携此标签请医生诊治,由于该药剂有迟缓发作的可能性,因而必须对误服者进行至少48小时内的观察。如不慎吸入,应立即到通风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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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及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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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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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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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16-02-25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