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098414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9-12-24 | 有效期至: | 2029-12-23 |
| 农药名称: | 毒死蜱 | 毒性: | 中等毒 | 剂型: | 乳油 |
| 登记证持有人: | 广西威牛农化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40% | ||
| 备注: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水稻 | 稻瘿蚊 | 175-200毫升/亩 | 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毒死蜱 | chlorpyrifos | 40%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098414 | ||||||||
| 登记证持有人: 广西威牛农化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毒死蜱 | ||||||||
| 剂型: 乳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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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中等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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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毒死蜱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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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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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应在水稻田出现零星稻瘿蚊时开始使用,使用时对水均匀喷雾,视虫害发生情况,间隔10天左右施药一次,可连续用药1-2次,施药后保持田间有水7天。 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有降雨,请勿用药。 3、安全间隔期30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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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为拟除虫菊酯类和有机磷类农药的混配制剂,对害虫具有触杀、胃毒和熏蒸作用,施药后能迅速渗透水稻茎叶,有效控制稻瘿蚊的发生和发展,对稻瘿蚊防治效果较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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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本品不能碱性农药混用。 2、使用时应穿戴防护用品,避免药液溅入眼睛和接触皮肤。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或洗脸。 3、本品对烟草比较敏感,不宜使用,对蜜蜂、蚕、鱼毒性较高,使用时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养鱼虾的稻田禁止使用。 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5、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要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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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表现为头痛、头晕、恶心、呕吐、视力模糊、抽搐、痉挛等。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对症治疗,解毒药为阿托品或解磷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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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保存。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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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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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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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09-12-24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