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160263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6-2-25 | 有效期至: | 2026-2-25 |
| 农药名称: | 烯啶虫胺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可溶液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苏功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10% | ||
| 备注: | 2023年3月28日,变更原持有人南通联农佳田作物科技有限公司。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水稻 | 稻飞虱 | 10-13.3毫升/亩 | 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烯啶虫胺 | nitenpyram | 10%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160263 | ||||||||
| 登记证持有人: 江苏功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烯啶虫胺 | ||||||||
| 剂型: 可溶液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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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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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烯啶虫胺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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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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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 本品在水稻稻飞虱低龄若虫盛发期均匀喷雾,药后稻田保持3-5厘米水层1周左右。 2. 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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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属烟碱类杀虫剂,具有内吸、渗透作用,毒性低。本品用于防治水稻稻飞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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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本产品在水稻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季最多使用3次。 2、施药时应穿戴好口罩、防护服、手套等防护用品,使用后用肥皂洗净手和脸。 3、在开花植物花期、桑园及蚕室附近禁止使用,避免造成损失。施药器械不得在河流、湖泊、池塘和小溪内洗涤,洗涤后的废水不得排入河流等水域。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 4、未用完的药剂应贮存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此药。 5、建议与其他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药性。 6、本品不得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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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1、中毒症状:本品对皮肤和眼睛有刺激作用。 2、不慎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及安静处,病情严重者请医生对症治疗。 3、皮肤污染或药液溅入眼睛,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4、误食者立即携本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无特殊解毒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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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和热源,置于儿童等无关人员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 2.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运输时,要确保不倾倒、不泄漏、不损坏,防止高温、雨淋,使用专用车辆运输,按照规定路线行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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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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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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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16-02-25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