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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登记证号:
PD201016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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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证持有人:
湖南大方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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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名称:
苯甲·丙环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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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乳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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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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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有效成分含量:
300克/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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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苯醚甲环唑150克/升
丙环唑150克/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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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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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物/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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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治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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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药量(制剂量/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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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用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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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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纹枯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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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0毫升/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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喷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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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应在水稻纹枯病发病初期开始施药防治,按每亩用制剂量兑水50-75公斤均匀透彻喷雾,施药时田间保持适当水层,视病害发生情况,可以间隔7-14天再施药一次,连续用药两次。
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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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具保护和治疗作用,对水稻纹枯病有防治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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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产品在水稻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季最多使用3次。
2. 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3. 远离鱼塘等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避免污染水源。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4. 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5. 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口罩,避免吸入药液,避免皮肤、眼睛接触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及暴露部位皮肤。
6.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过敏者禁用,使用后有任何不良反应应及时就医。
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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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对皮肤和眼有刺激作用,经口毒性低。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并就医。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并就医。误服要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及时送医院,催吐、洗胃,并对症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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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种子、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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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保证期:
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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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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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日期:
2010-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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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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