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110260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1-3-4 | 有效期至: | 2026-3-4 |
| 农药名称: | 草甘膦铵盐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水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宁波菱化实业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30% | ||
| 备注: | 草甘膦铵盐含量:33%。2024年7月4日,变更原持有人浙江菱化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柑橘园 | 杂草 | 300-550克/亩 | 定向茎叶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草甘膦 | glyphosate | 30%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110260 | ||||||||
| 登记证持有人: 宁波菱化实业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草甘膦铵盐 | ||||||||
| 剂型: 水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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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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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草甘膦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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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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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本品在杂草生长旺盛期使用,每亩兑水50公斤左右定向均匀喷雾。 大风天或降雨前,勿施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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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剂是灭生性内吸性传导型茎叶处理除草剂,通过植物绿色部位吸收。本剂适用于柑橘园等旱地杂草的防治。在杂草生长旺盛期,用清水将本剂稀释后,均匀喷雾于杂草叶面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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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本剂只靠杂草叶部吸收,兑水量不宜太多,以免药液滴落,降低药效;天气干燥,杂草枯萎,可酌情增加用水量; 2、药液应对杂草叶进行均匀定向喷雾,勿喷及柑桔树茎叶及邻近作物,以免药害; 3、施药后5天内请勿割草、放牧、翻地等。 4、本品使用时应溶解于清水,直至泡沫消失为止; 5、施药后4小时内遇大雨,会降低药效,应酌情补喷;用清水稀释药剂,以免降低药效。 6、如遇有沉淀分层,切勿去掉沉淀物,应摇匀溶解后使用,不影响药效; 7、使用本品时应穿戴好劳护用品,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等。 8、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废弃物应妥善处理,不可作它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9、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避免接触本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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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若现若皮肤和眼睛接触药液时,用大量清水清洗,冲洗时不少于15分钟,并请医生诊治;如有误服,带标签送医院就诊。病人十分清可用吐根糖浆诱吐,还可在服用的活性炭泥中加入山梨醇。无特效解毒剂。对症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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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1、药液不能与勿质容器直接接触,以免降低活性。 2、贮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 3、不宜与感性物质混放。 4、运输过程中防震、防晒。 5、本剂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 6、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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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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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草甘膦铵盐含量: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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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11-03-04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