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040559 | 首次批准日期: | 有效期至: | 2029-12-19 | |
| 农药名称: | 三唑磷 | 毒性: | 中等毒 | 剂型: | 微乳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15% | ||
| 备注: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水稻 | 二化螟 | 100-125毫升/亩 | 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三唑磷 | triazophos | 15%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040559 | ||||||||
| 登记证持有人: 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三唑磷 | ||||||||
| 剂型: 微乳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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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中等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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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三唑磷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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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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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于害虫卵孵化盛期至低龄幼虫钻蛀前开始用药。 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有雨,请勿施药。 3、施药后应设立警示标志,人畜在施药24小时后方可进入施药地点 4、最后一次施药距收水稻收获至少30天,每季最多用药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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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属有机磷类杀虫剂,正常使用技术条件下具有药效稳定性较高、渗透性较强,粘附性较好等特点,能有效防治水稻二化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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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2、禁止在蔬菜上使用 3、本品不能与碱性物质混用。 4、本品对甘蔗、玉米、高粱敏感,施药时应防止漂移而产生药害。 5、施药时应戴口罩、手套、穿保护性作业服,严禁吸烟和饮食,避免药液与皮肤和眼睛接触,一旦接触,应用大量清水清洗。 6、严禁在池塘、渠道和河流中洗涤使用本品的药械,对未使用完的剩余药液密封后储存在安全的地方。(见贮运方法) 7、开启时,请用瓶盖顶部的尖状物刺破瓶口的铝箔。 8、建议与不同作用机制杀虫剂轮换使用。 9、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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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急性中毒多在12小时内发病,口服立即发病。轻度:头痛、头昏、恶心、呕 吐、多汗、无力、胸闷、视力模糊、胃口不佳等,全血胆碱酯酶活力一般降 至正常值的70%以下。中度:除上述症状外还出现轻度呼吸困难、肌肉震颤 、瞳孔缩小、精神恍惚、行走不稳、大汗、流涎、腹疼、腹泻。重者还会出 现昏迷、抽搐、呼吸困 难、口吐白沫、大小便失禁,惊厥,呼吸麻痹。 急救治疗:[1]用阿托品1~5mg皮下或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2]用解磷定0.4-1.2g 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3]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4]误服 时立即引吐、洗胃、导泻(清醒时才能引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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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在搬运过程应轻拿轻放,如发现渗漏或破裂,应用规定的材料重新包装处理,并及时妥善处理被污染的器具;应向上放置于通风、阴凉、干燥、远离火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避免和食物、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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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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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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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