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非耕地 | 杂草 | 303-455毫升/亩 | 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草甘膦 | glyphosate | 30%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101662 | ||||||||
| 登记证持有人: 安徽朝农高科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草甘膦铵盐(33%) | ||||||||
| 剂型: 水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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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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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草甘膦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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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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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在杂草生长旺盛期,每亩兑水40公斤均匀喷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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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是一种内吸传导型灭生性除草剂,主要用于非耕地,对一年生和部分多年生杂草防治效果显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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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本品喷雾时,避免药液飘移到邻近的作物田,以免产生药害。 2、本品已含有助剂,喷雾时不必再加入助剂。 3、选择晴天施药,如施药后4小时内下雨,会影响药效。 4、药液用清水稀释,不得使用污水,以免影响药效。 5、如遇有沉淀分层,切勿去掉沉淀,摇匀使用,不影响药效。 6、使用时应穿长衣长裤、戴手套、眼镜等防护用品;此时不能吸烟、饮水等;施药后用肥皂清水冲洗手和脸部等。 7、施药后5天内不能耕翻、割草、放牧等。 8、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废弃物要妥善处理,不能乱丢乱放,也不能做他用。 9、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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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如需洗胃,注意防止胃流出物进入呼吸道。应同时使用医用活性炭和轻泻剂。请勿催吐。对症治疗,无特殊解毒剂。皮肤接触,用清水及肥皂洗干净,溅入眼睛中,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时,就医。误服。立即戴带标签就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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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存放于阴凉干燥通风处。远离火源、热源及儿童存放,并加锁。不可与食物、种子、粮食、饲料等同储同运。 2、保存在原装容器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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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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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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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10-06-03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