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大蒜田 | 一年生杂草 | 40-50毫升/亩 | 播后苗前土壤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乙氧氟草醚 | oxyfluorfen | 240克/升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101637 | ||||||||
| 登记证持有人: 登封市金博农药化工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乙氧氟草醚 | ||||||||
| 剂型: 乳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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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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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乙氧氟草醚240克/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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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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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于大蒜播后苗前土壤均匀喷雾。 2、大风天或降雨前,勿施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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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乙氧氟草醚是二苯醚类除草剂,在有光的情况下发挥杀草作用。主要通过胚芽鞘、中胚轴进入植物体内,其作用机理为抑制原卟啉原氧化酶,阻碍叶绿素的合成,破坏敏感植物的细胞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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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产品在大蒜作物上的安全间隔期为60天,每季最多施药1次。 2、该药为触杀型,须严格按推荐用药量施药,不可随意提高药剂浓度。 3、施药时要有安全防护措施,戴好口罩、手套等,以免药液吸入或接触皮肤和眼睛;此时不能饮食、吸烟等;施药后应立即用肥皂清洗手、脸等。 4、施药器械的清洗应远离水源,残剩药剂切忌任意排放,可请专业人员处理或回收。废弃物要妥善处理,不可随意丢弃,也不可他用。 5、哺乳期妇女和孕妇禁止接触本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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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对皮肤、眼睛有刺激作用。 如皮肤接触: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服,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彻底清洗受污染的皮肤;若药剂误入眼睛,立即将眼睑翻开,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再请医生诊治。 若误服中毒,立即灌水,不可催吐,并带标签送到医院。对症治疗。无特效解毒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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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药品应置于通风、阴凉、干燥处避光保存。远离火源、热源及儿童存放并加锁。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混合贮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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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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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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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10-06-03 | ||||||||
| 重新核准日期: / |